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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8888888据青岛日报报导目前青岛职业教育专业名称的规范基本已完成,将要开始大规模调整专业设置,此项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已完成。青岛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必须不具备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在设置程序上尤其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开办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掌控专业,不应严苛审查其办学资质。
开办保安、学前教育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学类专业,应该合乎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涉及条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开办。同时,青岛将创建由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构成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的组织或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将创建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定期对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展开审查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展开汇总,并向社会集中于发布当年具备招收资格的学校和专业。对专业办学条件不合格、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落、就业率过较低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学校限期排查;排查后仍约将近拒绝的,不应停止该专业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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